前段時間,筆者到鄉(xiāng)村進行走訪調查,發(fā)現村灣的電線桿、墻角、群眾活動中心門口,甚至在村務公開欄一角,代理加工、產品回收等經營廣告在一些地方特別是在農村地區(qū)的經濟交往中日益增多,一些騙子則趁機利用村民想賺錢的心理暗設騙局斂財。主要表現在:
一是以低成本為“幌子”。大肆宣傳加工他們的產品不需要多少場地和掌握什么技術手段,加工以手工作坊為主,簡單容易,一學就會。這對于那些渴望走出經濟困境又缺乏本錢的村民有很大的誘惑力。以此為幌子蒙蔽公眾,“誘殺”更多的獵物。
二是以免費提供原料技術為“引子”。他們往往宣傳全部的原材料由“總公司”提供,并且進行培訓指導,使加盟商能盡快入行開業(yè)。并通過巧立名目向公眾收取加盟費、技術轉讓費、原材料費等各種費用從中得利,所謂培訓不過是敷衍了事。
三是以產品可以回收、利益豐厚為“帽子”。他們往往宣傳可以通過回收使加盟商獲得可觀回報,戴上豐厚利潤的“帽子”。其實公眾如果交納了費用以后,騙子就變臉編出各種理由或者以苛刻的條件拒絕回收產品,更惡劣的是騙子的產品是早已過時根本沒人要的東西,導致加盟商血本無歸。
四是以榮譽證書為“面子”。這些“公司”往往宣傳自己獲得很多證書,以騙取加盟商的信任。其實這些證書完全是騙子杜撰出來的,證書是他們重要的道具,所謂頒發(fā)證書的部門根本不存在。
這些“高效加盟”騙術在農村漫延,輕則損失農民上萬元,重則“傾家蕩產”,既影響社會和諧穩(wěn)定,又使農民經濟收入受到重創(chuàng),為此,筆者提出4條建議:
一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防騙宣傳力度,通過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村務公開欄、手機短信、群眾代表大會等方式,大力宣傳“高效加盟”防騙的措施。
二是采取“一村一品”、“一村一特”方式,著力發(fā)展農產品加工業(yè),引進生態(tài)、環(huán)保企業(yè)到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落戶,并選派村民代表跟蹤監(jiān)督。
三是公安、工商、農林、商貿等部門要運用“聯合行動”的優(yōu)勢,發(fā)動群眾舉報,對“高效加盟”騙子進行嚴厲打擊。
四是要抓住扶貧攻堅的時機,在農村因地制宜發(fā)展“短、平、快”的小型項目,如豆絲加工、農產品加工、服裝加工等,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。
(鄂州市華容區(qū)政協 陳慶躍 供稿)